相關規定
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校史館諮詢委員會設置要點
107年2月8日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行政會議訂定
一、國立臺北商業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為健全校史館營運,擴大校史資料、文物之活化運用,特訂定「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校史館諮詢委員會」設置要點(以下簡稱本要點)。
二、「校史館諮詢委員會」設置主任委員一人,由圖書館館長擔任;委員會組成以五至七人為原則,本校主任秘書、教務長、學務長、總務長為當然委員,必要時主任委員得另聘請校外專家學者協助。本委員會另設執行秘書一人,由主任委員指定館內同仁擔任。
三、「校史館諮詢委員會」依校史館業務需要不定時召開。會議召開時,由圖書館館長擔任會議主席,會議召開應有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出席。各項議決以出席委員之總數過半數同意行之。
四「校史館諮詢委員會」任務如下: (一)校史館重要章則與措施之審議。 (二)校史館業務發展之方針及重大興革之建議與諮詢。 (三)校史史料編纂、出版等事項之諮詢。 (四)其他有關校史館業務之建議與諮詢。
五、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