相關規定
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圖書館整建規劃小組設置要點
105年1月14日104學年度第1學期第11次行政會議通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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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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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臺北商業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為辦理圖書館整修或改建,特訂定「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圖書館整建規劃小組」設置要點(以下簡稱本要點)。 |
二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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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圖書館整建規劃小組」主要任務為圖書館進行整修或改建時提供建議及規劃案之審核,以建置符合師生需求及大學圖書館氛圍之館舍。 |
三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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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圖書館整建規劃小組」組成委員6-9人,圖書館館長為召集人,本校教務長、學務長及總務長為當然委員,校內教師代表 2 人,學生代表 1 人,另視需要聘請具備圖書館建築專長之學者專家1至2人為委員。各委員之聘任由本校發給聘書,採一年一聘,連聘得連任。本小組屬任務型編組,為無給職名譽銜,待圖書館整建完成後即予解散。 |
四、 | 「圖書館整建規劃小組」為因應實際需求得不定期召開會議。會議召開需有出席委員達半數以上始能開會。 |
五、 | 「圖書館整建規劃小組」外聘學者專家出席會議依學校規定支給出席費,並可依遠程(中南部)需要酌給交通費。 |
六、 |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,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