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見問題FAQ
如何辦理續借 (依不同身份可續借1-2次) ?
回答:
- 請讀者至圖書館網站-->點選[館藏書刊查詢系統]-->右上角點選登入並輸入證號及密碼-->進入[我的主頁]。
- 點選借閱紀錄,此時畫面會呈現借閱中的資料,選擇欲續借的資料,點擊[續借]即可。此時到期日會自續借辦理日起,延長30天(一般生、校友證)或45天(研究生)或60天(教職員工) 。
- 建議在到期日前一兩天辦理,避免到期日當天辦理時,有無法辦理續借之限制條件,且到期日當天又來不及到館還書,以致逾期。
- 無法辦理續借之情形如下:
(1) 讀者有逾期書未還。
(2) 讀者之逾期罰款未繳清或未持繳費收據回本館辦理註銷。
(3) 讀者有登記遺失損毀之書籍尚未辦理賠償。
(4) 該書已被其他讀者預約。
註 : 續借規則為"從辦理日當日起計算新的到期日",故無法累加計算借期。讀者操作續借時,請於圖書即將到期時操作即可,短時間連續操作將無法達到延長借期的效果。